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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海陆空(续)

式重机枪。后者是三八式重机枪的后续发展型号,射击精度非常准确,高平射击转换速度快,六点五毫米的口径却有着不俗的威力,四千米的最大射程和一百余斤的重量都是其深受日军喜爱的优点。但是同样是六点五毫米口径的歪把子轻机枪便没有如此好的待遇,其环境适应能力差、携带困难、射击连续性差等特点虽然不能降低它在日军中的地位,却极大的提高了持枪人的伤亡率……

    而共和国陆军则与日军不一样,首先是在军工设计思想上就很有很大迥异。日军的武器研发大多是依照欧洲大战所得到的启发,并且其军事思想侧重于战术而非战略,军工基础又与设计思想相不符合,所以其武器装备很大程度上不符合其真实需求,但却又不能有太多讲究。

    不过,共和国陆军是以原自治政府所辖人民军基础之上发展而来,欧洲大战期间人民军军事工业对欧洲出口大量武器装备和弹药,锻炼出一大批成熟军工人才和设计思想,加上张宇的合理引导,因此更加注重武器的实用化和系列化,无论是手枪、自动步枪、狙击步枪、轻机枪(班用)、重机枪、反器材步枪等等,所有的枪械都在追求系列化的同时注重战场适应能力即武器的通用性,因此曾在欧洲战场赢得了通用机枪的另类美名。

    之所以是美名,是因为所有的枪械零部件都是标准化生产,步枪和机枪之间零部件通用率在百分之七十以上,不小心掉进泥潭里、被灌进了沙子等等都能很快打响,而通用的真正美名也就是说被损坏的枪支就是现成枪械修理原材料的来源,别管是不是在恶劣的战场修理。

    两军之间存在更大差距的是炮兵火力上,日军普遍装备37毫米速射炮、70毫米步兵炮、75毫米山炮和75毫米野炮,装备少量的120毫米榴弹炮、100毫米加农炮、150毫米加农炮、150毫米榴弹炮。从炮兵装备来看,许许多多的火炮都是欧洲大战期间被证明没有多大实战效果的,尤其是山炮更是因威力、射程等方面的不足,战争不久之后便被各交战国舍弃,即便野战速射炮也只能依靠其可观的射速在军队中“苟延残喘”。

    真正在欧洲大战中发挥威力的是大量的前线步兵轻重迫击炮,还有就是炮兵部队的大口径加农炮和榴弹炮。大规模列装的105和122毫米牵引式榴弹炮,威力巨大的152毫米榴弹炮、155毫米加榴炮、152毫米加农炮、203和305毫米榴弹炮等在各个交战国军队中数目巨大,所以欧洲大战是一场名副其实的炮兵盛宴,至今不少国家仍然保留着当初自治区卖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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