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迪.罗宾与邓丽君的友情是非常真挚的,有一次泰迪.罗宾所在的公司要倒闭,结果最后一场演唱会没做宣传,台下观众只有两个人,其中一个就是听了消息专门赶去捧场的邓丽君。
泰迪.罗宾道:“是啊,香港和东南亚都呆烦了,想去欧美看看,接触一些不一样的东西。”
邓丽君佩服道:“你还真舍得啊,换成我就做不到。”
泰迪.罗宾此时是东南亚的一线歌手,除了单张唱片销量比不上王梓钧外,名气其实不相上下。而这人居然就在最红的时候,突然宣布退出娱乐圈,说是要跑去欧美做流浪歌手,让许多人以为他脑袋被驴踢了。
泰迪.罗宾长得其实有点丑,人又瘦又矮,能红起来完全靠实力和运气,而今他一走,等于把所有的东西都放弃了。
泰迪.罗宾道:“我就是想自由点,现在每天就是开演唱会、出唱片、拍电影、签名、应付记者,这种日子糟糕透了,我发现我连自我都没有了,我已经失去了音乐创作的能力。再这样下去,我怀疑自己是否会变成行尸走肉。”
邓丽君呵呵笑道:“那你说我们这些老老实实唱歌的都是僵尸。”
“哪敢啊,万一我在欧美混得不好,回来还要找阿君你讨饭呢 ,可不敢得罪你。”泰迪.罗宾开玩笑道。
邓丽君说:“其实我也要去日本了,可是我现在连日语都不怎么会。”
泰迪.罗宾想了想说:“你的经纪人不错,现在你在东南亚和港台确实发展到了一个瓶颈,日本那里的乐坛运作更加成熟和国际化,是个很好的选择。对了,一个人在外面打拼很苦的,日本不像新马泰,不能一直讲中文,还是快点把日语练好吧。”
“谢谢关心,对了,我在香港的最后一场演唱会你一定要参加哦。”邓丽君说。
泰迪罗宾道:“好的,我一定听完了再走。”
邓丽君道:“到时候我把王梓钧也请过来,你们都是音乐才子,可能会很谈得来。”
“王梓钧,”泰迪罗宾笑道,“他这个人有点意思,好歌跟卖白菜一样。我的英文歌说不定过几年就没人记得了,他的歌却很有本土化味道,让人记忆深刻,可能几十年后依然还有人翻唱,我喜欢专心于创作的歌手。”
邓丽君笑道:“他如果知道你这番话,说不定会把你当成知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