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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伏杀(三)

  “……”

    李英国只劈倒了两个敌人之后,便不再攻击。他站在一块高出地面约有半米的青石之上。看着周围的战斗,大声的呼叫道。他的叫声皆是有的放矢,每一次都叫出军士的名字和他所犯的错误。

    在他的这种指挥下,长枪兵与刀盾兵的配合也越来越默契。在刀盾兵成功的挡住了几次针对长枪兵的攻击之后,长枪军士才明显的信任了他们的伙伴,开始放手杀敌。

    这种信任不是几声吼叫,或是平时表表决心便能做到的事情,必须经过战场上的生死同契,血与火的考验之后,才会建立起来。

    当官军表现的越来越好之后,贼寇便开始倒了霉,他们的装备与明军相比,差了无数倍。而且勇气也差了许多。

    “随我冲!”

    马维兴在战斗依始,就到了队伍的最后方。这也是所有贼头指挥军队的一个惯例,因为他们打仗全凭人多。征兵也容易,只要把房子一烧,粮食一抢,居民无房可住,可衣可穿,无食可吃,想要活下去,就只能选择投贼。贼头位于最后方的主要目的,就是做战失败时,他们可以很容易逃脱。这也是为什么自崇祯元年之后,剿匪之仗打了不下几千次,但抓获和斩杀的贼头却极少的一个原因。

    但此时,马维兴却是没有办法。因为今时不同往日,李自成给他下的严令便是要死守谷口,不得放杨晓一兵入谷。马维兴跟了李自成数年,对他的心性极为了解,若是自己肯弃阵而逃的话。李自成就算是上天入地,也必杀之而后快。更何况,李自成在交令之时,还曾语焉不详的说了一句,在关键时刻会有人帮他。

    “自成不会负我的!”马维兴看了半天也没有看出来周围有什么区别,但出于对李自成的信任,他还是高高的举起了手里的大刀,凛然一声大喝:“随我冲阵!”

    马维兴身边皆是跟他日久的老贼,约有五十余名,是他打仗的底子。这帮贼寇与其它的贼寇不同,每天都能吃饱穿暖,而且破城之后,在分娘们的时候,也会优先考虑他们。

    “呼呼!”

    听到马维兴的叫喊,老贼们同时举起手里的兵器,大声的咆哮着。

    李英国看到这种情形,双眼陡然射出两道精光:“郝摇旗,带人给我解决了他。”

    “是!”

    郝摇旗大吼一声,一挥手中大刀,带着百余名士兵冲了上去。

    “驾!”

    马维兴一起高喝,抢先摧动战马,向着郝摇旗带着队伍迎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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