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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2章 王莽的教训

王莽只得让步,于是土地和奴婢买卖合法恢复。

    为了抑制商人对农民的过度盘剥,制止高利贷,控制物价,改善财政。王莽在始建国二年下诏实行五均六管(管通管)。所谓五均,即在长安、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等城市设五均司市师。管理市场。各城设交易丞五人、钱府丞一人。工商各业,向市中申报经营,由钱府按时征税。每季度的中月由司市官评定本地物价,称为市平。物价高于市平,司市官照市平出售;低于市平则听民买卖;五谷布帛等生活必需品滞销时,由司市官按本价收买。百姓因祭祀或丧葬无钱时。可向钱府借贷,不收利息,但分别应在十天或三个月内归还。因生产需要也可贷款,年利不超过十分之一。所谓六管,是由国家对盐、铁、酒、铸钱、五均赊贷实行管制。不许私人经营;控制名山大泽,对采集者征税。

    从五均六管政策的内容看,如果认真推行是可以得到良好的社会效果的。但五均的前提是zhèngfu必须掌握相当数量的商品和货币,并且有强有力的管理手段。由于没有这两方面的条件,王莽只能依靠富商大贾来推行,反而给了他们搜刮百姓的机会,形成危害更大的官商垄断xing经营。由国营对盐铁等实行统管统制,早已被实践证明是行不通的,再次实施自然不会有好结果,而由国家控制名山大泽,实际只是给主管官员增加了财源,最终,国家没有增加收入,百姓却加重了负担,正当的商人和手工业者也受到打击。

    王莽食古不化,认为改制后-切都要符合古义,于是掀起了空前绝后的改名运动,无论地名、官名、建筑名,几乎都进行了修改,而且还任意调整行政区划和行政部门的职权,此后仍一改再改,有的郡名一年间改了五次,最后又改还到原来的。官吏和百姓难以记住,所以每次颁发诏书和公文,都要在新名后注旧名。频繁的改名给正常的行政工作和百姓的ri常生活带来极大的麻烦,造成官民心理上的厌恶。

    王莽同时对边疆异族也采取了一系列错误政策。

    王莽胁迫羌人“献”出青海湖一带的土地设立西海郡,以便与国内已有的北海郡、南海郡、东海郡合起来凑全“四海”。为了使这块荒地像一个郡,必须强制移民,于是增加了五十条法令,以便增加成千上万的罪犯,满足移民的需要。为了这个西海郡,王莽招来了羌人与内地民众的不满。

    王莽又将原本臣服于汉朝的匈奴、高句丽、西域诸国和西南夷等属国统治者由原本的“王”降格为“侯”,又收回并损毁“匈奴单于玺”,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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