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9月伯利恒钢铁公司总经理施瓦布在塔夫脱总统支持下访问中国。10月21日海军大臣载洵代表清政府与贝里咸钢铁公司签定合同。
《伯利恒合同》实际上是一份披着商业外衣的两国海军合作计划。
随着清政府垮台,《伯利恒合同》自然没有履行。
1913年5月,美国总统威尔逊上台后马上宣布承认中华民国的合法性,声明不改变共和党时代以来的对华政策。在美方的积极推动下,北京政府和海军当局也公开表示贝里咸合同仍然有效。1913年12月贝里咸公司副经理约翰逊在参观了正在建设中的罗源港和造船厂后向林铄提议,于罗源湾建设军港,并提出可利用1911年伯利恒合同中所定借款资金,来制造防守该军港的枪炮厂和军舰等。由于德国人的干扰,约翰逊与林铄、中国政府海军部之间拟定了以海军部所属的厦门船坞局为基础,在厦门湾建设海军大港的计划,定于该地建设海军军港、造船厂和海军枪炮厂,以做为中国海军将来的根据地。
该合同经披露后引起日本方面警觉,日外务省向驻外机构发出指示,要求极力阻止此借款合同成立,但美国政府借口这是商业合同而不与理会。
1914年2月9日,贝里咸钢铁公司代表,约翰逊与中国海军部之间秘密缔结新借款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为伯利恒钢铁公司承诺向中国海军新建厦门军港、造船厂及海岸防御设施的建造工程提供贷款,并承揽施工工程;借款总额为5000万美元,先期支付1000万美元作为海军军费,剩余4000万美元将全部作为建造港口、造船厂和海军枪炮厂之用;年息5厘,还款期限35年(可先搁置10年);手续费8厘;以所建造的一切设施为担保;只能雇佣美国人来建造码头设施、船渠和岸防设施,全部使用美国的材料、设备。其后伯利恒公司又与海军部就江南造船所扩建签订了一份500万美元的借款合同,用以为江南造船所增添新的设备。
《伯利恒合同》中先期支付的1000万美元大部分被北洋政府挪作陆军经费,只有一小部分(35万美元)被用于向美国派出海军留学生。
美国援建的厦门军港和海军造船厂也开始在建设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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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利恒合同》实际上是一份披着商业外衣的两国海军合作计划。
随着清政府垮台,《伯利恒合同》自然没有履行。
1913年5月,美国总统威尔逊上台后马上宣布承认中华民国的合法性,声明不改变共和党时代以来的对华政策。在美方的积极推动下,北京政府和海军当局也公开表示贝里咸合同仍然有效。1913年12月贝里咸公司副经理约翰逊在参观了正在建设中的罗源港和造船厂后向林铄提议,于罗源湾建设军港,并提出可利用1911年伯利恒合同中所定借款资金,来制造防守该军港的枪炮厂和军舰等。由于德国人的干扰,约翰逊与林铄、中国政府海军部之间拟定了以海军部所属的厦门船坞局为基础,在厦门湾建设海军大港的计划,定于该地建设海军军港、造船厂和海军枪炮厂,以做为中国海军将来的根据地。
该合同经披露后引起日本方面警觉,日外务省向驻外机构发出指示,要求极力阻止此借款合同成立,但美国政府借口这是商业合同而不与理会。
1914年2月9日,贝里咸钢铁公司代表,约翰逊与中国海军部之间秘密缔结新借款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为伯利恒钢铁公司承诺向中国海军新建厦门军港、造船厂及海岸防御设施的建造工程提供贷款,并承揽施工工程;借款总额为5000万美元,先期支付1000万美元作为海军军费,剩余4000万美元将全部作为建造港口、造船厂和海军枪炮厂之用;年息5厘,还款期限35年(可先搁置10年);手续费8厘;以所建造的一切设施为担保;只能雇佣美国人来建造码头设施、船渠和岸防设施,全部使用美国的材料、设备。其后伯利恒公司又与海军部就江南造船所扩建签订了一份500万美元的借款合同,用以为江南造船所增添新的设备。
《伯利恒合同》中先期支付的1000万美元大部分被北洋政府挪作陆军经费,只有一小部分(35万美元)被用于向美国派出海军留学生。
美国援建的厦门军港和海军造船厂也开始在建设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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