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活动及开展侨务工作。
(九)调查研究引进华侨、华人及港澳特别行政区同胞资金、技术、人才工作的情况,协助县人民政府办理华侨、华人及港澳特别行政区同胞捐赠物资相关工作,协调侨汇工作。
(十)协调和指导难侨安置点的工作,协助省、常洋市侨办及难侨安置点做好对国际援助项目的争取、组织实施及督促检查等工作。
(十一)在中央和省对台工作方针的指导下,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
(十二)办理浯河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外事、侨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调查研究引进华侨、华人及港澳特别行政区同胞资金、技术、人才工作的情况,协助县人民政府办理华侨、华人及港澳特别行政区同胞捐赠物资相关工作,协调侨汇工作。
(十)协调和指导难侨安置点的工作,协助省、常洋市侨办及难侨安置点做好对国际援助项目的争取、组织实施及督促检查等工作。
(十一)在中央和省对台工作方针的指导下,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
(十二)办理浯河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外事、侨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