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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六五、时代

来。萧伯朗看着已经快四十岁的天子,迈着仍然轻捷的步伐,快步踏上主台。主台正对着扇形分开的观礼台,比观礼台略高上一些,显然尊贵而肃穆。在天子之后,内阁的耶律楚材等人一字排开,过了片刻,真德秀与十二部尚书也站了上去。

    大会首先是颁布赵与莒钦拟、外朝与内阁同时签押通过的《御宪》。在炎黄十四年的明定国是诏中,赵与莒便提出要制订《御宪》,只不过当时除了宋慈那样敏感者,绝大多数人都忽略了这个被掩盖在官制革新下的问题。

    这部炎黄十九年《御宪》,即使是在它颁布之时,也未曾受到太大的重视,只是若干年后,随着大宋国内制度的一步步完善,人们才惊讶地发觉,这部炎黄十九年《御宪》,竟然对大宋社会的任何一个方面的根本问题,都有清楚的规定。

    《御宪》第一卷乃《皇室篇》,第一条便是规定大宋天子的地位,大宋为天子与士民共治之帝国,天子奉天以御天下,为国家之象征,大宋武装力量之最高统帅。

    第二条便是皇位传承,大宋皇位传承,由天子在世时指定传承为第一优先,天子生前若无指定,便由嫡长继承为第一优先,嫡长不存,则由宗正寺自近支宗室举荐,得外朝、内阁一致同意则可。

    第三条是震憾性的条文,天子罢黜之法,当天子德行不足以御宇,外朝与内阁一致公议,得八成支持,便可罢黜,由宗正寺自近支宗室举荐继承之人。外朝与内阁公议罢黜天子一旦进入程序,则自动转入宗室大宗正、外朝丞相、内阁总理大学士三人共和,天子避嫌退位,军队只服从于三人共和,待天子大位定后,再效忠于天子。

    这里的共和,当是指史有先例的周召公和了。

    《御宪》第二卷为《中枢篇》,其内容则是规定了大宋外朝、内阁的权力与责任和产生办法,这一点乃是这几年来官制改革逐步实现了的,因此算不得新鲜。第三卷名为《勋议篇》,却是多年前天子提出的地方勋议制,听得这一条时,在场诸人中心思敏捷的,立刻意识到,经过五年的时间,中枢官制革新已经接近完成,天子接下来就是要推动地方官制革新,要改变长期以来华夏官员只唯上不为下只知迎奉上司不知服务士民的劣俗了。

    《御宪》第四卷名为《产业篇》,却是鼓励百姓殖产兴业的条文,其中第二条正式确认,天下百姓,无论士农工商,只要遵守国法,便在士民之列,绝无贬抑。第三条又是一条有新意的,士农工商,守法所得皆为私有,天子、朝廷与地方官府,皆不可强索掠夺。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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