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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林秘境之卷 第十三章 路见不平,女侠来助

是拐卖人口的人贩子。对于一般的杀人犯刘劫并不痛恨,因为杀人的理由千千万万,他触犯法律固然是事实,人品却未必真的不行。

    事实上大多数杀人犯只是一时冲动,或被其他原因所迫,他们本身也是三观正常的普通人,甚至也是慈父孝子,人品比社会上一些小人还好。所以刘劫并不歧视一些情有可原的杀人犯,与之相比更加厌恶强奸犯,认为强奸之罪,更甚杀人,更应该判死刑。

    刘劫固然清楚法律是维护社会治安、国家稳定的重要因素,但更清楚法律的本质是统治工具。它并不代表正义,所以自然不会迂腐的认为犯法的就一定是坏人,会这样认为的不是还没长大,就是三观没长好。

    但是这三种人却是百分百的死有余辜之辈,他们贪婪自私至极为了一己私欲不惜杀害无辜生命,甚至毁了别人一生。

    为了钱,没错,钱。让别人亲子失散,受尽苦难,染上毒瘾家破人亡,以及滥杀无辜,剥皮斩首。为了钱?种种罪恶,为了钱?

    生命,在这些人眼中,竟只代表着一张张的钞票。

    该杀!!

    必杀!!

    以前他是有心杀贼,无力插手,今天,他岂有不杀之理,不然还对得起这身修为吗。

    匹夫一怒,血溅三尺。

    宁教万人切齿恨,不教无有骂我名。

    刘劫立时要一拳毙了这伙人,可听说还有同伙在外,只得按下怒气,心想等人到齐了在收拾他们。

    只听这伙人又聊了一阵,都是一些下药拐骗,找好买家谈价钱之类的下作事,其间三角眼老大打了个电话给凯子指示他先给那女孩下药,话语间浑然没把那些妇女儿童当人口,好像买卖猪狗一样。

    刘劫越听越是火大,要不是自己养气功夫还不错,早就抬手把他们打得尸体都拼不到一块了。

    终于,这帮人终于动身去和那个凯子会合了。刘劫无声无息,悄然跟上。

    走了一会儿,这帮人左拐右拐,看来很熟悉地形,竟然绕进了景区,跟一个穿花格子衬衫的青年会合了,想来就是那个凯子了。一行人跟着凯子到了楼观台附近,其中一个中年男子,刘劫听到好像叫大山的,在几个人帮助下背起一个晕晕乎乎好像中暑的女孩就往外走,其他人随行。游客们看见了也不在意,只以为是女孩的家人来接她回家了,万没料到这是群天杀的人贩子。

    这帮人带着女孩走出不远,上了一辆面包车,看来果然是惯犯呀,准备够充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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