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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仑化龙之卷 第一百一十章 荒原奇遇记(上)

锋衣登时崭新依旧,说是护身宝甲其实刘劫倒觉得是自己护它更多些,要不是自己太上天龙铠来得及时,这些日子又是机关暗器又是大怪兽又是超火力重武器集群打击的,早变成渣渣灰了。

    从前刘劫还觉得天蚕丝这种一听逼格就很高的东西很有范,穿在身上还觉得浑身特不好意思,浑似身上挂了一套银元打的枷锁,现在只觉得自己当时太**丝,再高逼格的衣服也是给人穿的,谁穿衣服还找不自在。不过爱护衣服也是基本美德,你看看漫画里人家卡卡罗特,打一架爆一套衣服,那个刘劫是学不来,不爱裸奔是一回事,从小脑回路清奇的刘劫八岁时就想过为什么裤子爆不掉的问题,不过比裸奔更重要的是,这衣服是朋友送的,礼轻情意重,礼重情意更重啊。

    刘劫朋友不多,所以有一个算一个,脑子里心里记得牢牢的,送的东西,一件都丢不得。

    远远望见一条溪流从一片草绿色里流淌而过,在一片凹地汇聚出一湾占地不大的湖泊,白水透亮,光辉下闪着点点鳞光,似这般规模的水源在荒原里也属罕见,数百里也许只此一处,由于溪流是高山雪水混合着地涌泉水生成,水质极佳,常人亦可饮用,可惜水源极不稳定,多是间歇性湖泊,今年有明年就没了。

    走了三天两夜才看见水源,刘劫大步走向前,斜路里一头吉普车大小的野牦牛呼着白汽拦路,这等形单影只的野牦牛多半是被驱逐的老牛王或刚脱离了牛犊子称号准备称霸草原的愣头青牛,多是脾气古怪喜怒无常之辈,稍有野外经验的都知道要躲远些,但是刘劫直直向前,视若无物。

    牛大怒,它是本地一霸,视这湾小湖及周边草场为自家基本盘,也没见过人,当时把刘劫当成了是来争抢水源草场的不共戴天之敌,动物的想法和人类不一样,你杀我爹妈抢我老婆可以一笑了之,你妨碍我吃饭才是大仇,尤其你这两脚兽也不像吃草的,说不定是算计着想拿我开吃,顶死没错。

    野牦牛扬起四蹄,高高隆起的背部至脖颈四蹄皆是壮硕肌肉,起伏在油光水滑的皮毛下,两根硕大的牛角弯曲向上,月牙一般,无一不在彰显它的孔武有力,这是一只刚刚成年离群的雄牛,浑身洋溢着风风火火闯天下的豪气,便是狼群围猎它也敢斗一斗,虽从刘劫身上觉察到危险,但初生牛犊尚且不怕虎,离群自立门户的雄牛才真是百无禁忌。

    刘劫这态度更让雄牛觉得自己被冒犯了,平时看到它这身肉的要么畏惧要么嘴馋,哪有这两脚兽这样,根本没把它放在眼里,身发力,两支长矛一样的牛角就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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