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挟书律》本身,其本质就是始皇嬴政‘焚书’的法律依据,按照后世人的思维来看,《焚书令》和《挟书律》,本该和秦王朝一起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才是。
但实际情况、刘汉政权对《秦法》的延续程度,却远远超乎后世人的想象。
——没错。
作为《秦法修订2.0版本》的《汉律》,将《挟书律》也继承了下来!
只不过萧何在通过‘抄袭’修订《汉律》的时候,习惯性的对这部分进行了修改,将《焚书令》废除,只留下了《挟书律》。
始皇帝焚书究竟是对是错,或许是众说纷纷,见仁见智,但从《汉律》继承《秦法·挟书律》这一件事来看,起码汉高祖刘邦、酂侯萧何二人,是认可《挟书律》在特殊时期,是具有其存在的特殊必要的。
如果听到有人说‘始皇帝焚书错的离谱’,那也大可以想一想:说出这句话的人,是不是比祖龙嬴政、赤帝刘邦还要擅长做皇帝;
是不是比秦相李斯、汉相萧何,都还要了解封建时代的政治背景;
是不是比一扫六合,统一天下的秦廷朝臣、比鲸吞天下,立四百年国祚的汉廷百官,都还要了解天下大事。
既然《挟书律》是始皇嬴政、汉高祖刘邦都认为的‘王朝建立初期的维稳手段’,那《挟书律》的临时性质,也就是毋庸置疑。
不出意外,在登基四年之后,年仅十九岁的汉惠帝刘盈颁布诏谕:废除《挟书律》,认可书籍私有化的合法性。
而这一项举措,便是惠帝刘盈长达七年的皇帝生涯中,仅有的一件称得上‘国家大事’的政令。
在《挟书律》尚未被废除的高皇帝时期,汉室实际上还没有彻底安稳下来,异姓诸侯此起彼伏的‘造反’,让天下依旧处于战争的水深火热之中。
在那种情况下,天下百姓刚得到高皇帝刘邦所赐的田、爵,连饭都还吃不饱,显然没有心思去想文教的事。
而那些有条件考虑文教,考虑找本书作为传家宝,教育家中子弟的贵族,则又大半死在了秦末战火、楚汉争霸,以及汉室初的关东战乱之中。
再加上汉室初期新兴的功侯新贵族,又大都是武夫出身的‘屠狗之辈’,才使得《汉律》当中的《挟书律》,在历史上几乎没有什么存在感。
——汉室的《挟书律》,几乎就是在非洲进行全名限制高消费的性质!
惠帝刘盈废除《挟书律》的举动,也是发声掌权,政治龇牙的意味更多一些
但实际情况、刘汉政权对《秦法》的延续程度,却远远超乎后世人的想象。
——没错。
作为《秦法修订2.0版本》的《汉律》,将《挟书律》也继承了下来!
只不过萧何在通过‘抄袭’修订《汉律》的时候,习惯性的对这部分进行了修改,将《焚书令》废除,只留下了《挟书律》。
始皇帝焚书究竟是对是错,或许是众说纷纷,见仁见智,但从《汉律》继承《秦法·挟书律》这一件事来看,起码汉高祖刘邦、酂侯萧何二人,是认可《挟书律》在特殊时期,是具有其存在的特殊必要的。
如果听到有人说‘始皇帝焚书错的离谱’,那也大可以想一想:说出这句话的人,是不是比祖龙嬴政、赤帝刘邦还要擅长做皇帝;
是不是比秦相李斯、汉相萧何,都还要了解封建时代的政治背景;
是不是比一扫六合,统一天下的秦廷朝臣、比鲸吞天下,立四百年国祚的汉廷百官,都还要了解天下大事。
既然《挟书律》是始皇嬴政、汉高祖刘邦都认为的‘王朝建立初期的维稳手段’,那《挟书律》的临时性质,也就是毋庸置疑。
不出意外,在登基四年之后,年仅十九岁的汉惠帝刘盈颁布诏谕:废除《挟书律》,认可书籍私有化的合法性。
而这一项举措,便是惠帝刘盈长达七年的皇帝生涯中,仅有的一件称得上‘国家大事’的政令。
在《挟书律》尚未被废除的高皇帝时期,汉室实际上还没有彻底安稳下来,异姓诸侯此起彼伏的‘造反’,让天下依旧处于战争的水深火热之中。
在那种情况下,天下百姓刚得到高皇帝刘邦所赐的田、爵,连饭都还吃不饱,显然没有心思去想文教的事。
而那些有条件考虑文教,考虑找本书作为传家宝,教育家中子弟的贵族,则又大半死在了秦末战火、楚汉争霸,以及汉室初的关东战乱之中。
再加上汉室初期新兴的功侯新贵族,又大都是武夫出身的‘屠狗之辈’,才使得《汉律》当中的《挟书律》,在历史上几乎没有什么存在感。
——汉室的《挟书律》,几乎就是在非洲进行全名限制高消费的性质!
惠帝刘盈废除《挟书律》的举动,也是发声掌权,政治龇牙的意味更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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