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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8章 掀桌子大法显神威

·威尔福德法官也开始跳了起来。

    他表示“他大受震撼”。

    爱德华则觉得,显然法官大人还漏了句“我虽然看不懂”。

    托马斯·特尔立检察长和威尔福德法官都是法律内行人,他们对事态的发展预盼是相当专业的。

    原本依靠南方浓厚的保守氛围将哈里·雷姆斯传唤到第六巡回法庭进行审判,可以说是胜券在握。

    哪怕哈里不服向高院提起上诉,那也不是大问题,毕竟高院受理的案件数量是有限的,哈里·雷姆斯的案子和之前的《我好奇》案,《米勒》案高度相关,通常高院不大会接受,因为如果判决类似,那么等于是虚耗人工,边际效用很小。

    如果推翻之前的两个判决,不是不行,短时间内自打耳光挺光彩,大法官们都是要脸面的啊!

    勇于更新勇于推翻自己是固然是美德,但太美了也让人吃不消。

    ……

    公诉人和法官穿一条裤子不是问题,因为这隐藏在桌面下,普通人看不到,而看得到的人,则被屏蔽在第六巡回法庭之外,他们可以放心大胆的折腾哈里·雷姆斯。

    爱德华的出现,等于掀掉了桌子,让他们相互叠加形态暴露在全国大众面前,对于最高法院和联邦行政机构来说,看不到的事情可以眼开眼闭,但既然大白于天下了,那么他们怎么都得管管……

    眼看形式逆转,在托马斯·特尔立放完炮后,威尔福德还觉得不够。

    于是这位智商和拉里·帕里不相上下的法官大人,做了一桩惊天动地的举动。

    他直接给最高法院的文书处写了封信,信中对肯塔基影院播放《深喉》案表示严重关切,并且还附上了一份长达60页的陈述,要求最高法院驳回联邦副总检察长的观点-显然此案和哈里·雷姆斯案有相当大的联系。

    当然这个举动是悄悄进行的,避开了所有公众的目光,毕竟这是史无前例的行为。

    在合众国的司法历史上,从来没有一个巡回法庭的法官用这种方式和大法官们进行沟通。

    彻头彻尾的违法行为!

    在案件审理终结前,法官不能公开对未决案件发表看法,以避免影响公众判断。

    威尔福德以为自己做得神不知鬼不觉。

    可他也不想想,联邦最高法院是什么地方?

    里面充斥着耶鲁哈佛或者其它精英法学院的毕业生,其中不乏副总检察长以及露丝伯格的学生。

    很快爱德华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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