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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4章 怎么把水搅浑

律所则从律师们的收入中拿走一块作为运作成本。

    新人加入律所,可以成为授薪律师,也可以做提成律师,后者等于是挂在大律所名下,借个派头行事,自负盈亏,赚得多压力也大,当业务量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就能转成合伙人,然后再逐步升级到高级合伙人。

    而授薪律师的人数比提成律师要少的多,因为他们的薪水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通常是由律所或者合伙人自己支付的,能成为大律所的授薪水律师,证明其有相当优秀的发展前途,律所或者大合伙人愿意培养。

    既然是培养,那么办公环境是别指望太好的。

    爱德华这回是创纪录了。

    坐在办公室里,他指挥着几个实习律师整理卷宗,多是LLM(法学硕士),这些人自觉智力不够,无法完成博士学位,那么读个硕士,把自己当成律所中的蓝领工人,踏踏实实工作,终其一辈子也无法成为大所合伙人,可靠着日积月累也能有自己的客户群体,每年提成能拿不少,也许若干年后,离开大所,几个人合伙开间小律所,或者投入州级法院,担任一般法官,也是份相当不错的工作。

    拉里·帕里这回是铁了心要搞死和自己同名的恶棍。

    在起诉书中的主攻方向有两条:

    1被告人(拉里·弗林特)指控拉里·帕里与其母那啥,从而构成诽谤罪

    2被告人恶意、无耻的发布了这条看似恶搞,实则诽谤的广告,有系统有预谋的对拉里·帕里,造成了巨大的精神伤害!

    “我了个去……”爱德华挠头,“这是生怕拉里弗林特不死啊,直接往死里锤……”

    这两条起诉里,拉里·帕里以刑事自诉的方式控告拉里弗林特犯有诽谤罪,一旦后者被判有罪,那么会被扔到监狱里呆几年以惩罚他之前的胡作非为。

    至于第二条,哪怕爱德华不是穿越者,或者不是专业法律人士,都能够明白其中蕴含的深深的恶毒,米国司法中最可怕的奥义,没有之一“精神伤害”……

    这个罪名管天管地管空气,并且法官特别吃这条,只要精神伤害说法成立,那么紧随而来的就是巨额或者说天价的民事赔偿。

    律师们也特别喜欢打“精神伤害”的官司,因为这玩意来钱快,通常律师和委托人事先约定好分成比例,双方一个出冤情一个出技术,痛痛快快的从被告手里发笔大财。

    拉里·帕里还专门表示,他要求法院支持他向拉里·弗林特要求3500w美元的精神损失费……,一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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